日前,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纷纷展开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相关会议,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据Mysteel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8日,共有12个省市自治区发布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再制造业务和高水平资源再生利用。在推动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方面,各省、市、自治区的措施可概括为:

1. 加快再制造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的研发,推进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

2. 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从而提升动力电池再制造加工水平。

3.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一批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4.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确保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

5. 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供给,制定相关的地方标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Mysteel收集整理了各省市自治区政府以旧换新方案中电池回收相关的内容,具体如下:

地区

电池回收以旧换新方案

浙江

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机床工具等设备实施再制造。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同时,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进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山西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推动太原、临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和朔州、晋城、长治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在大同、忻州、朔州、运城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大的市率先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

山东

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布局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再建设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同时,加快制定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

广东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加强旧件损伤检测与残余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推动风电光伏、盾构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电池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龙头企业。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燃气用具等重要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河南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盾构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再生金属、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

湖北

提升资源加工利用再制造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废钢铁、废铜、风力发电设备机组等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集聚区。指导企业积极申创省级“无废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

湖南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建设集中规范的再制造基地,推动再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同时,强化政策、标准、技术、溯源等支撑,推动废旧资源加工利用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统筹探索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

宁夏

深度挖掘再制造产业潜力,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加强大型成套装备研发应用。探索在风电光伏、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依托银川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等,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培育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福建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布局等,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产业新集群。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建立退役电池梯次应用技术规范,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拓展和延伸废弃物利用领域和利用路径。探索循环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模式,做好再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资源规模化利用、循环化生产和集群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互联网+换新+回收+利用”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及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标准和政策。

甘肃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推动兰州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金昌市、嘉峪关市、白银市、兰州市等统筹规划布局一批废旧动力电池、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在酒泉市等风电装机规模较大的市县布局退役风电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

黑龙江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
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构建设备寿命评估方法和技术体系,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延续利用和梯次利用,率先发展风电设备中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高值部件以及光伏逆变器等关键零部件再制造。

天津

丰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途径,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废旧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展梯次利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和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到2027年底,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区因地制宜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废旧设备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壮大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加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加工、废橡塑再生利用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发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优势,拓展航空、船舶、数控机床、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务。到2027年底,全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