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工信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指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关闭拆除,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