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四川金绿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GW光伏切片、3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四川金绿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四川金绿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德昌特色产业园区征地156.9亩建设年产3GW光伏切片、3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研发综合楼、切片厂房、组件厂房、动力站、废水处理站、甲类库、危废库、成品库、固废库、门卫室及各类配套设施及生产设备等,形成年产3GW光伏切片及3GW高效光伏组件生产能力。已于2024年01月11日取得德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川投资备【2401-513424-04-01-154309】FGQB-0003号)。

2、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四川金绿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GW光伏切片、3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德昌特色产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主要为研发综合楼、切片厂房、组件厂房、动力站、废水处理站、甲类库、危废库、成品库、固废库、门卫室及各类配套设施及生产设备等,形成年产3GW光伏切片及3GW高效光伏组件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160000万元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2022年,凉山州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为99.61%。德昌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达标区。。

补充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氨气、TVOC、硫化氢、二甲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限值,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一类区监测点的PM10、PM2.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2022年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凉山州地表水水质总体优。34个河流监测断面均为Ⅰ~Ⅲ类水质;其中,Ⅰ、Ⅱ和Ⅲ类水质断面分别有4个、29个和1个,占比分别为11.8%、85.3%和2.9%。安宁河水质为优,昔街大桥、阿七大桥、大桥水库、黄土坡吊桥、观音岩水电站断面5个断面水质类别均为II类水质。

(3)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S5、S6监测点污染物现状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限值要求;其余监测点污染物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表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德昌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2)废气

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及其化合物、二甲苯经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s经处理后能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废水处理站废气经处理后H2S、NH3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食堂油烟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去向明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过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通过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其中分区防渗措施为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污染采取上述严格的预防措施,环评认为,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不会产生影响。

5、环境影响分析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2)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德昌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引至德昌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放至安宁河。外排废水做到了达标排放,废水去向明确,不会对地表水产生环境影响。

(3)对地下水的影响

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经预测分析,公司在对产噪设备和装置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对厂界外声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厂界噪声、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值均能达标,噪声不扰民。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企业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评价,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项目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严格、可行的治理措施,能够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因此,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川金绿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