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政府发布《为培育使用后电池产业的法律制度基础设施构建方案》。方案规定,自2027年起,实施报废电动车电池拆卸义务制,并对拆卸后的电池进行性能评估和二次处理利用。处理方式包括“再制造”、“再使用”和“再利用”。环境部将对“再利用”所得有价金属进行“再生材料”认证,产业通商资源部则认证电池产品中使用再生材料的比率。为建立从电池制造到电动车报废、使用后电池交易流通再利用的“电池全周期信息管理系统”,韩国政府计划年内推进立法,成立政策委员会,并修订《环保产业法》《电子产品等资源循环法》《汽车管理法》等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