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修订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电话:010-68205363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