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2024年度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提出:支持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购入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购入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给予1万元补贴。